要像管理机动车一样管理非机动车,今天(6月24日)上午,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开会新闻通气会,7月1日起,经过修改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全称《条例》)将月实行,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并未按规定配戴安全性头盔,驾驶员组装、改装成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经,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均衡车等器械在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上行经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展开公安部门。 不戴着安全性头盔要罚款了 对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而言,此次修改*的影响在于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配戴安全性头盔的管理和惩处。
《条例》规定,并未按规定配戴安全性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修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首次和第二次违法的,一处2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上违法的,一处50元罚款;处罚款或者警告后,交警将责令当事人修正。 对驾驶员组装、改装成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均衡车等上道路行经,《条例》也展开了规定。驾驶员组装、改装成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经的,责令恢复原状,一处50元罚款,并没收组装、改装成装置;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均衡车等器械在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上行经,责令修正,逼不修正的,一处20元罚款。
此外,《条例》对互联网出租非机动车及经营企业、租车店内从业人员及企业也展开了涉及规定。对于驾乘共享单车没戴着头盔,交警部门也不会一视同仁依法不予惩处。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也要抓拍 同时,为了强化执法人员力度,从今年5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再度提高了白科技,早已相继在宁波市部分路口、高架、隧道等处设置了电子警察,抓拍非机动车高架闯禁、隧道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着安全性头盔的,通过发送到短信的方式对当事人展开了告诉及劝告配戴安全性头盔。
但是,从7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着安全性头盔的会再行接到劝说短信,而接管到的不会是即将受到惩处的短信了。交警部分回应,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交警部门都会使用电子警察抓拍与现场执法人员结合的方式,严苛公安部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像管理机动车一样管理非机动车。 【浙江新闻+】 目前,宁波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为505万辆,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丧生人数总量大、占到于多,早已沦为交通事故丧生的大户。根据全口径统计资料,2018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丧生人数占到当年事故丧生总人数的44.79%;同时,在事故丧生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中,因颅脑受损丧命的比例为88.89%。
由此可见,安全性头盔对于骑马行者来说,相等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十分最重要的。 自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的国标月开始实行以来,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办电动自行车上路并未挂号牌、顺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驾驶员电动自行车并未配戴安全性头盔的不道德展开了劝告,贯彻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据不几乎统计资料,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头盔配戴亲率超过了71%以上。
今年16月,全市再次发生的牵涉到二三轮电动车交通事故同比增加了13.68%,丧生人数同比增加了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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